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是正部级,还是副部级?
有网友问我一个问题,今天他看到了一则辽宁省的人事任免信息,那就是辽宁省省委书记不再担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党组书记的职务由另一名人大副主任担任,这是不是意味着这名党组书记由副部级变成正部级了呢?但是仔细又一想,这名党组书记的任命并不是中央任命的,而只是省委任命的,难道他还是副部级?
这名网友的提问非常有水平,也非常有针对性,一直以来这个问题是困扰很多网友的难题,包括我以前也弄不明白这个问题,后来我接触了省人大机关的领导干部,必须向他请教了这个问题,他对我进行了一番答疑解惑,才让我茅塞顿开,之前困扰的疑惑烟消云散。真是三人行,必有我师。人一定要虚心向别人请教,千万不要自以为是,下面我就向大家汇报一下,我对这个问题的解读。
关于党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党组工作条例》,党组是党在“不属于党的组织”中设立的一个领导机构。具体来说,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另外,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领导本单位的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工作,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加强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及成员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目前,我国设立党组的单位主要包括:
1.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
2.各级政府部门、群团机关、事业单位等等。
归根结底一句话,党组并不属于党组织的一种,因为党组织只有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三种组织形式,党组只是在非党机关中设立的一种领导机构,在非党的机关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不管是人大常委会还是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其党组都是由同级党委设立的,而不是上级党委设立的。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的基本情况
众所周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机构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一般都是由省委书记兼任,省委书记一般是正省部级领导干部,这是不可置疑的,也没有任何问题的。由于省委书记主要的工作重心是领导省委的工作,所以在省人大机关中具体负责的就是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排名第一的副主任。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就以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是正部级领导干部,实际上这样的认识是完全错误的,也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刚才我们分析了,党组是同级党委在同级的非党的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核心机构,所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是由省委批准设立的,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书记都是由省委常委会研究并任命,也就是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并不是中央任命。
既然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省委任命,那么其级别肯定不是部级的行政级别,也不是部级的党内职务,因为副部级及以上的领导职务都是中央任命,省委常委会只能任命厅级以及正处级的县委书记、县长等职务。
最准确的说法是,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属于党内身份,不是领导职务,没有明确的行政级别。
看到这里很多人感觉一头雾水,党内职务跟行政级别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呢?实际上这里边确实是比较复杂的,需要进行分类认识。
以省委为例,书记、副书记、常委既是党内身份,也是明确的领导职务,会有明确的行政级别,因为省委常委领导班子是一个部级的领导班子,所以省委常委的省委书记是正部级,省委副书记和常委就是副部级领导干部。
但是省委委员、候补委员仅仅只是一个党内身份,不是领导职务,没有明确的行政级别。比如省委委员、省委候补委员的组成人员中,既有省政协主席、副省长、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市长,重要厅的厅长,甚至有一些副厅级或者没有行政级别的党员,也是省委委员或者是省委候补委员。
所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也没有明确的行政级别,要想确定他们的具体行政级别到底是部级,还是厅级,主要看其担任的行政职务。比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他的行政级别就要看他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级别,因为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级别是正厅级,所以他仍然属于正厅级领导干部。以此类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是副部级,所以确定其级别仍然是副部级领导干部。
但是不是所有的省人大常委党组书记、副主任的级别就是副部级领导干部呢?实际上也并非绝对。有一些极特别的情况下,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也是正部级领导干部,这种情况就是该领导干部原来是担任了正部级领导干部,由于职位有限,暂时在省人大担任了党组书记、一副主任,但是他仍然保留了原来正部级的级别,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在其简历上加上括号:正部长级。
比如原来有一名省长,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在省长的岗位上继续任职,他向组织申请选择回到自己家乡任职,但由于家乡的省没有合适的正部级领导岗位,所以组织暂时安排他担任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当然括号正部长级,后来家乡的省政协主席有空位之后,他又担任了省政协主席。
虽然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的级别是副部级领导干部,但是他在省人大机关中基本上可以被认定为一把手,对于省人大机关的干部任免、资金支配、荣誉评比以及日常工作,仍然是具有绝对的工作权威。因为省委书记一般不会具体干预到省人大机关的各项具体工作。所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还是有一定权威的,一般来说都是由原来的省委常委转任,而且都是排名比较靠前的省委常委转任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包括广东省)并不是由市委书记或者自治区党委书记兼任,而是单设的,所以直辖市、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都是由同一人担任,级别自然是正部级。
综上所述,我们就很容易得出结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的行政级别仍然是副部级领导干部,所以他在省级领导班子中的排名,一般来说是排在省委常委的后面。因为省级领导班子的一般排序就是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委专职副书记、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
而且从其退休年龄上来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还是按照副部级领导干部的退休年龄来退休,也就是说在63岁的时候办理相关退休手续,而像省政协主席等正部级领导干部,如果没有赶上换届,是65岁退出现职,然后在68岁左右的时候才办理相关退休手续。
国家部委的党组书记、副部长是什么级别?
有网友还留言咨询我一个非常有水平的问题,那就是既然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是副部级,那么国家部委任职的党组书记、第一副部长是什么级别?难道也是副部级吗?
这名网友的提问非常好,确实这个问题需要正本清源地进行解答。上面我们详细分析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是副部级,之所以他是副部级领导干部,是因为他的党组书记是由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省委常委会的任命权限最高就是正厅级,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的职务肯定不是部级职务。这名副主任之所以能确定为副部级领导干部,是因为他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确定他是副部级。
按照这个理论来推理的话,国家部委的党组书记、第一副部长到底是什么级别呢?答案是正部级,妥妥的正部级!
这是因为国家部委的党组书记都是由中央研究决定的,所以他是妥妥的正部级领导干部。注意国家部委党组书记在任命的时候并不是用的中央批准,而是用的中央决定。中央批准和中央决定最大的区别就是,中央决定一般任命的是部委和省委一把手,中央批准一般任命的是副部级领导干部以及省长、省政协主席等非一把手职务的任命。
之所以在国家部委中设党组书记、第一副部长这种情况,主要是考虑到国家部委特别是政府组成部门,要有民主党派人士担任行政一把手,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再设立一名党组书记,因为民主党派是没法负责国家部委中党的建设工作了,所以必须安排一名党组书记,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从排名上来看,国家部委中的党组书记、第一副部长是排在了民主党派的部长之前,更是印证了他是妥妥的正部级领导干部。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就很明白一个概念,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之所以是副部级领导干部,是因为省人大党组书记的任命,是省委常委会任命,自然就不具备正部级的可能性。而国家部委的党组书记是由中央直接任命决定,所以自然就是正部级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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