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记者帮|- 工资社保未结清,公司让离职,前员工起诉西安领军教育
#华商记者帮#在今日头条西安频道接用户@跟谁都是混 反映:我是西安领军教育培训中心的员工,2017年11月入职,2021年8月主管领导口头通知要求填写公司统一的离职单,因拖欠社保和工资等问题不予处理,我拒绝签字,后被迫离开。公司自2021年8月至今,既不发工资,又不解除劳动合同,还不转移社保,没有一分钱收入,生活已陷入困境。
反映人:工资没发完社保没缴完,公司让签离职单
5月4日,华商全媒体记者联系到当事人、今日头条用户李先生。他介绍说,2017年11月他入职西安领军教育培训中心长安校区,担任后勤司机。“这期间,大部分社保都未缴纳,工资也总拖欠或不发。我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2020年1月工资少发了670元,到同年5月才补发,3月到5月,当月该发的工资都没发。2021年也有拖欠工资的现象。”
2021年七八月份,李先生接到长安校区负责人通知,总部人力资源人员要约他谈话。“其实就是走个形式,意思是要裁人,让我签一个离职单。我当时看单子上表达的是‘自己要离职’,但工资没发完,社保没缴完,我就没有签。”李先生说,2021年8月15日,他以未缴社保、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给西安领军教育培训中心邮寄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欠的工资款、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赔偿金。
李先生说,他和学校沟通多次,一直没有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于是将校方诉至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碑林仲裁委裁决补缴各项社保,开离职证明
受访者供图
李先生向记者提供了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照片。记者看到,裁决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送达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裁决书称,本案中,被申请人西安领军教育培训中心至今尚未向申请人李某发放2021年7月1日至8月5日的工资属实,应予补发。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被申请人在2020年2月至5月一直处于停工停业状态,被安排待岗,应按照不低于西安市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5%即1350元/月支付生活费。双方当事人的劳动关系已于2021年8月6日解除属实,申请人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在职期间(2017年11月7日至2021年8月6日),被申请人未为其缴纳够各项社会保险费属实,应承担补缴责任。
该委裁决,被申请人西安领军教育培训中心自该裁决生效后10日内向申请人李某支付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期间的工资(生活费)3380元以及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5日期间的工资4567元,合计7947元。西安领军教育培训中心自该裁决生效后10日内向申请人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离职证明)。西安领军教育培训中心自该裁决生效后30日内为申请人李某补缴2017年11月7日至2019年3月31日以及2020年3月至5月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均由各自承担,具体缴纳数额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
领军教育:对方已起诉,可沟通协商
李先生说:“仲裁结果判他们应该支付我工资,并且补缴五险一金。可直到现在工资还没给我,五险一金只交了社保,医疗等还未缴……我现在处于两难处境,说没离职吧,领不到工资,说离职了吧,没有离职证明没法找新的工作。”
据了解,目前李先生已起诉。
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西安领军教育培训中心一王姓负责人,她说:“仲裁结果要支付李先生7900多元,但这期间一直没能联系到他,没要到银行卡号,再加上他现在起诉了,所以按法律程序我们得等程序走完才能支付。保险已经支付了单位应缴部分。”王姓负责人说,除养老外,医保等保险费用是否缴纳还不清楚,关于开具离职证明等细节,李先生可直接联系人力工作人员协商,“之前都是人力的老师在处理,他们直接沟通更方便。”
华商全媒体记者:佘欣 #头条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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