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指认猥亵现场坠亡 民警免予刑罚
【教师指认猥亵现场坠亡 民警免予刑罚】2022年4月3日,四川省乐山市嘉定中学发生一起悲剧,一名被指控猥亵学生的男教师在指认现场时突然坠楼身亡。近日,涉事的两名警务人员因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但在庭审后,法院宣布免予刑事处罚。
据了解,该教师名为山某某(化名),在嘉定中学担任语文老师及班主任。2022年3月31日,一名高二女生报警称被山某某猥亵,随后多名同班女生也反映有过类似遭遇。当地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并于4月2日对山某某涉嫌强制猥亵案立案侦查。
4月3日下午,民警林某和辅警李某某押解山某某至学校辨认现场。然而,在行至一栋教学楼四楼时,山某某突然挣脱手铐,冲入一间开着门的教室,翻窗坠楼身亡。经鉴定,山某某的死亡原因符合高坠致心脏破裂死亡。
事后,涉事的两名警务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指控林某和李某某在押解山某某辨认现场时,严重不负责任,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山某某有机会挣脱手铐并坠楼身亡。然而,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虽然两人存在不正确履职的行为,但事发后积极救助,并主动向单位报告,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因此免予刑事处罚。
此次事件不仅让受害者及其家庭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也让社会对于警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执法规范产生了质疑。然而,法律的公正与公平在于对每一个案件进行客观、全面的审理,确保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得到应有的处理。
虽然涉事民警因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但最终免予刑事处罚。这一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谨与公正,也提醒我们在面对类似事件时,应保持冷静与理性,尊重法律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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