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定点医药机构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
【对定点医药机构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9月27日消息,国家医保局召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医保监管对象将从机构向相关人员延伸。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是在医保协议管理的框架下,从医保支付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从而实现动态精细化管理。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在这家定点医药机构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相关人员就获得医保支付资格,同时也纳入医保监管范围。主要包括两大类:
第一类是医院的相关人员,包括为参保人提供服务的医疗类、护理类、技术类的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负责医疗费用和医保结算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类是定点零售药店的主要负责人,即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要负责人。
相关人员自然年度内记分达12分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在医保部门监管工作中,如果发现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其予以记分:相对较轻的记1-3分,重一点的记4-6分,更严重的记7-9分,最严重的欺诈骗保等行为记10-12分。
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9分的,将暂停其医保支付资格1-6个月,暂停期内提供服务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急救、抢救除外)。
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12分的,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终止期内所提供服务发生的医保费用将不予结算。其中,累计记满12分的,终止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一次性记满12分的,终止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
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还介绍,今年以来,国家飞检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00家,查出涉嫌违规金额22.1亿元。其中,根据大数据模型线索,以“四不两直”开展专项飞检的定点医药机构就达到185家,查出涉嫌违规金额8.1亿元,查实欺诈骗保机构111家。今年1至8月份,全国各级医保部门共追回医保资金136.6亿元。
近年来,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个别机构和个人的违规行为却严重影响了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医疗服务的质量。为此,实行驾照式记分管理成为一种创新且有效的监管手段,旨在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人员的动态精细化管理。
驾照式记分管理借鉴了交通管理中的记分制度,通过对定点医药机构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分,从而实现对其行为的动态监控和管理。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通过量化的方式,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客观评价,进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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