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辞退员工需付经济赔偿金。赔偿金额按照员工服务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六个月也算一年,不足半年则给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
如果咱们公司跟员工商量好了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可就得给人家付点钱。那个钱就是经济补偿,具体怎么算?
首先看你这个员工在我们这里干活儿了多久,每过一年就给你发一个月的工资。要是干了半年多还不到一年的话,那就按照一年来算;要是连半年都没到的话,那就给你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至于那个“月工资”,其实就是你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前的那十二个月里,每个月拿到手的平均工资。
公司找你谈要跟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该给你点经济补偿。这个补偿就是按照你在这家公司干活多长时间来算的,如果你工作了一整年,那么就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你在这里干了半年以上不到一整年,那就算做一年;要是还没到半年,就能得到半天工资的补偿。
至于这半天工资怎么算,其实也不难,就是把你最后一次发工资的那天开始算起,到解约或者合同终止的那个月的那一天,总共12个月里你拿到手的所有钱加起来除以12个月,这样子就可以得出你一个月能拿多少钱。
解析:
如若用人单位与员工达成协商解除劳务协议之共识,则用人单位必须依照规定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数额将根据该员工在本单位所服务之年份长短来决定,具体为每满一整年便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数额的金额作为补偿。如果该员工在本单位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那么其经济补偿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而对于那些在本单位服务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员工,用人单位需向他们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
至于“月工资”这一概念,它即是指在解雇或终止劳务合同之前十二个月内,该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如果违反了下面的情形就是违法解除。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抱着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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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根据法律,单位与员工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并考虑到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若因企业经济性裁员或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每满一年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部分按比例计算。例如,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了三年零六个月,则可获得三个月加上半个月的补偿。其次,在协商解除时,如果是由于单位原因导致的,例如经营困难、结构调整等情况,企业还需按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此外,如果是因员工自身原因(如严重失职)而被解雇,则一般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再者,对于特殊情况下,如双方达成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合同,也需明确约定赔偿金额。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自由协商,但建议将协议内容书面化,以避免后续争议。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对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如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操作中的细节来判断。在某些地区或行业中,当地政府可能会出台更为细致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人力资源部门获取准确的信息。最后,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在签署任何关于解除协议之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并确保所有条件都已清晰明了。如果遇到争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时,都要保持理性与冷静,以便达成最优解决方案。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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